我准备调动工作,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
○刘女士
1.住房公积金,是指在职工工作年限内,由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月交存一定数额的资金。住房公积金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长期储蓄,专项用于住房支出。
2.住房公积金的月缴纳额度,是上年度职工月工资总额乘以个人交存率与单位资助职工交存住房公积金之和。
3.住房公积金的计息从存入之日起,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储蓄存款利率计息。每年度按月交存的住房公积金,存入当年按银行一年期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不是一年按银行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以后每年度均按银行一年期限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一年一结息,本息逐年结转。
4.对职工交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依法继承或受遗赠的住房公积金,不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5.缴纳住房公积金后可以到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购房并享受比银行贷款利率低的条件。
6.如果您调动工作,调往的单位已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办理转移手续转移到您新单位的个人帐户;调往的单位暂时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可通过人才或职介机构办理有关住房公积金手续。